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招生简章 一、 报考条件与办法 符合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,校正视力在5.0以上,男身高1.70米以上,女身高1.60米以上。报考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,参加考试。报考时须持: 1.身份证、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; 2.同底彩色一寸证件照四张。 二、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:45人 广播电视编导:60人 三、报名考试 报名、考试地点: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
初试:2月28日 复试:3月1日 3月2日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朗读指定 稿件 ①即兴评述(当场抽题,准备5分钟,不得写成提纲或讲稿,评述限3分钟以内); ②朗读自备文学作品(限2分钟以内); ③笔试:文学、文化、文艺基本知识;影视作品评析(写作)。 广播电视编导 3月4日~5日 笔试: 3月6日 面试: 3月7日~8日 面试:编讲故事、综合素质考察。笔试:文学、文化、文艺基本知识;影视作品评析(写作)。 注: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初试结束后,学校公布复试考生名单,考生办理复试手续后进行复试。 四、文化课考试: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科或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。 五、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: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。 六、录取: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。 |